近日,一段电梯里打孩子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显示,电梯关闭后,一名女子对着孩子腹部、头部、背部猛打,约一分钟时间内,打了孩子十余次。9日,广州家政公司小编求证获悉,事发河南郑州某小区,打孩子的女子为保姆。郑州警方发布通报称,涉事人李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12月10日《新京报》)
视频中所呈现的一幕,确实让人震惊,但是却不陌生。最近几年来,仅仅是媒体公开报道的保姆殴打、虐待婴幼儿和失能老人,最终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事件,就有数起。而这些事件,基本上都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被发现曝光的,至于那些没有被曝光、可能永远隐藏起来的“问题保姆”还有多少,自然也就无从得知了。
事发之后,公众和网友在对这个保姆给予强烈谴责的同时,也有法律界人士从法律的角度对涉事保姆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解析。不管是道德谴责还是法律惩戒,都很有必要,但是却不是预防和遏制“问题保姆”的治本之道。要想尽最大限度遏制“问题保姆”现象,还是需要从雇主、家政公司的角度,在保姆月嫂等家政从业人员面前设置一道“准入门槛”,通过这道门槛把那些不合格和不适合从事这一职业的人阻挡在外面。
现在市场上雇佣的保姆,基本上从两个渠道而来,一是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二是到家政公司雇佣。对于第一个渠道,我们不能因为对方是亲朋好友介绍的,或者和保姆本身就存在某种沾亲带故的关系,就不好意思对保姆的性格、人品、过往经历进行求证。比如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她以往的雇主,或者是通过她的邻居、亲戚等等对她的个人性格品行、为人处世进行了解和掌握,如果其确实存在暴力倾向,有过往的暴力记录,比如曾经殴打、虐待自己的孩子或老人等等,那么这样的人,还是不要雇佣为好。
如果是通过家政公司雇佣保姆,那么这道准入门槛就应该由家政公司去设立和把关。随着近年来家政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不管是保姆还是月嫂,都有些“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味道,导致整个家政行业的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虐待、盗窃等事件并不鲜见,说到底还是家政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没有设置好,“准入制”没有建立所致。
站在家政公司的角度,对于前来接受培训、求职的劳动者,不但要对他们进行服务技能、从业资格上的培训,同样要和雇主直接雇佣保姆、月嫂一样,要对她们的性格、品行、以往从业经历等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谨防有精神疾病、性格极端、有暴力倾向者进入这一行业。
如果说从家政公司雇佣的保姆日后出现了虐待老人、孩子的现象,那么就不能像现在这样,仅仅追究保姆的责任,同时还要从行业监管的角度,追究家政公司的责任,倒逼其完善“准入门槛”,提前把“问题保姆”挡在家政行业的大门之外。